立夏之後一天比一天熱,熱到吃飯都穿不了衣服,父子倆就率性地裸露上身吃飯,
那是一個肉感(港)晚餐。



這個熱,其實也不真的那麼熱,室內溫度大約是二十五、六度,
對大部分的台灣人來說應該是舒適的溫度。
但人也真是習慣的動物,那年剛來溫哥華時是八月天,在地的加拿大人都是短衣短褲,
甚至也有火熱的女郎就僅著比基尼上衣在街上遊走的。
而我們這一家三口剛從每天至少有三十四度高溫的台灣移來,
二十度的夏天讓我們覺得冷,時常都要穿著薄外套的。
在「全年平均只有十三點七度」的溫哥華生活了近六年後,
二十幾度的氣溫對我們來說已是酷熱難耐了,
那也是為什麼每年冬天回台過年,我們一家三口總穿得比朋友少的原因。

這樣「日頭炙炎炎的好日」在溫哥華實在難得,
我不想白白地浪費這簡直和春宵一刻值千金有異曲同工之妙的好時節,
所以總要天藍多多出去活動。

昨天下午天藍有網球課,本來是在室內上的,連續三個星期老師也因為難捨日光的照拂,
特別帶小朋友到戶外的網球場去上,讓小朋友頂著驕陽揮拍。
上完課回到家他就急著要上樓去寫功課,
我看天好,也看外面有鄰居小孩在玩,有人在地上用粉筆塗鴨,有人在幫著種花,
於是「命令」天藍不要寫功課趕快去外面玩,功課等到吃完飯再寫吧!
嘀咕了幾句的天藍還是被我請出門去玩了,
我聽到他口中唸唸有詞地說著:「怎麼有馬麻一直叫人出去玩的?」


30度高溫 大溫天氣好到下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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