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樂園 羅渣士聖誕廣場★★

孫天藍今年上二年級,他在給聖誕老人的信中用英文寫到,希望能得到兩本自己喜愛的書作為聖誕禮物。他的字寫的蠻工整,媽媽藍曉佩高興地說,「去年帶他來的時候還不會寫字呢!」

以上那段文字,你可以在2011年12月5日溫哥華發行的大紀元報紙找到,
上面還附了我和天藍的合照,那可不是我寄去報社的投稿,那是一個可遇不可求的街頭訪問。

就在我們百無聊賴地坐在街角等著看聖誕遊行之前,為了打發枯坐等待的時間,
我帶天藍到就在我們身後的「聖誕廣場」去做做活動。
事先我已經把這廣場走了一圈,那畫畫臉做小薑餅的都是大排長龍,沒希望能等到,
寫信給聖誕老公公,倒是沒什麼人在排隊,那就讓天藍就去寫寫信吧!
起初天藍沒有什麼意願,可能是他還沒想好要跟聖誕老公公要什麼禮物,他說他想在家裡寫,
於是我對他曉以大義,讓他知道在這裡寫就不用跑郵局一趟,也省了一張郵票的郵資,
天藍立刻答應,很有成本概念的他,對省錢這檔事總是抱持高度配合的態度,
真是老娘的好兒子呀!

要了張信紙,天藍不假思索就胸有成竹的提筆振書了起來,
所以之前我對他還沒打定主意要什麼禮物的臆測是錯誤的。
這時候有位揹了全套照相裝備男子走了過來,他禮貌地問我:「可以幫你兒子拍照嗎?」
「好啊!」在男子表態他是記者之前,我就爽快地答應了。
因為自己也是「拍照中人」,可以體會看到可愛的小朋友就想拍的念頭,
只是,沒有得到別人的允許就把鏡頭瞄準了陌生人的小孩,這是不禮貌的行為,
更嚴重的說法是,這樣會侵犯別人的隱私,那可是會惹上麻煩的。

得著我的同意,男子就對著天藍拍了起來,怕不小心我自己也入了鏡,刻意地站到旁邊去,
順便也幫天藍拍幾張。







沒多久,天藍喚我,他請我確定信裡的拼字是正確無誤的,
我只好站到天藍的身後去看他書寫的內文,記者抓到這個好機會,就拍了我們母子的合照,
可能覺得這樣的畫面比較有故事性,男子索性開口要我配合,又多拍了兩張。



我也算是拿著相機在過日子的人,
所以清楚地知道記者拍照的這個角度根本就是老娘最醜的姿態!
可是為了留下一個有紀念價值的記錄,也只好忍氣吞聲地讓他拍了,
我總不好對人家說:「我這個角度不好看,讓我挪挪位置,好讓我能在最佳的狀態上鏡」,
雖然,我真的很想說這種有夠三八的話,但我最終還是把持住了。

拍完照後,男子又問了幾個相關問題,然後,就結束了這個奇妙的經歷。

隔天,我很快地在網站上找到了這個訪問的報導,仔細地讀著每個字發現是有些出入的;
像是我說天藍是「從去年開始寫信給聖誕老公公」,因為在那之前,他還不會寫字,
而記者卻記成,「去年帶他來的時候還不會寫字呢!」
我讓天藍自己讀這段報導,讀完後,他也立刻抗議,「我去年就會寫字了!」

無傷大雅的錯誤,完全無損「我們母子一起上了報」的珍貴價值,
我想把報紙留下當做紀念,但遍尋校園裡的每個報架都找不到這份報紙,
還好,最後託了朋友在別城找到了一份,
等我拿到這份報紙可得把它裱起來,當做我們的傳家之寶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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